关于开展2018年师资闽台联合培养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3 浏览次数:

闽科人〔201810

关于开展2018年师资

闽台联合培养计划的通知

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新办本科高校和职业院校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加强两岸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交流合作,根据《福建省师资闽台联合培养计划实施方案》(闽教人〔201537号),落实《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8年师资闽台联合培养计划的通

知》(闽教师〔201816号)文件精神,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人数

2018年,师资闽台联合培养计划总人数为700名,我院名额为11名。

二、培养对象及形式

培养对象为我省新办本科高校、职业院校管理干部和学科(专业)骨干教师,重点选派45周岁以下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并向我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闽台产业对接、自贸区建设所需相关专业教师倾斜。培养工作主要通过分类分批短期集中培训进行,集中培训时间为1个月,其中在台时间不少于2周。

三、培养程序

1.报名。各单位分项目填写《福建省2018年师资闽台联合培养计划参训学员汇总表》(附件3),加盖公章后于2018425日(星期三)前上报人力资源部,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81251318@qq.com逾期视同放弃计划名额

2.录取。各培养中心对报送的参训学员名单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退回重报。各培养中心应在学校网站设置专栏发布各培养班次录取名单,并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通知参训学员所在学校。

3.报到。各培养项目的培养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由各培养中心另行通知。各设区市教育局、各校要按照相关通知,指定专人配合办理参训学员赴台相关手续,并做好报到组织工作。

4.参训。学员报到后,应按照各培养中心要求,认真参加集中培训,提交学习总结,参训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参训学员经培养中心考核合格的,颁发由省教育厅监制的结业证书;考核不合格的,由省教育厅向学员派出学校通报,并调减该校参训名额。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合理分配名额,安排参训学员工作,确保学员能够集中精力学习,要加大学习成果转化应用力度,支持参训学员举办专题讲座、开展校本研修、建立教师工作坊,提升全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2.培养经费补助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福建省师资闽台联合培养计划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事项的通知》(闽教人〔201594号)规定执行,以省级财政资金投入为主,不足部分由所在学校承担。省级补助经费要确保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人力资源部联系人:吴秀清,电话:0595-86658630

附件:1.福建省2018年师资闽台联合培养计划安排表

2.福建省2018年师资闽台联合培养计划名额分配表

3.福建省2018年师资闽台联合培养计划参训学员汇总表

人力资源部

2018423


附件1 福建省2018年师资闽台联合培养计划安排表

序号

项目编号

培养学校

培养项目

培养对象

计划

时间

培养

人数

1

2018010101

厦门大学

台湾逢甲大学

行政管理干部研修班(第五期)

新办本科高校、高职院校、中职学校校领导及人事管理干部

20188

80

2

2018010201

厦门大学

台湾高校待定

教务教学与教师发展管理干部高级研修班

新办本科高校、高职院校教务、教师教学发展、师资培训管理干部

201812

70

3

2018020101

福建师范大学

东吴大学

财经商贸类骨干教师研修班

高职院校、中职学校财经商贸类

骨干教师

20186

60

4

2018020201

福建师范大学

台湾东海大学

公共管理类、公共服务类

骨干教师研修班

新办本科高校、高职院校公共管理类、公共服务类专业骨干教师

专业骨干教师

20186

60

5

2018020301

福建师范大学

台湾师范大学

汉语言文学类

骨干教师研修班

本科高校汉语言文学类专业

骨干教师

20186

30

6

2018030101

福建工程学院

逢甲大学

理工类骨干教师研修班
(应用型本科)第一期

新办本科高校理工类骨干教师

20188

55

7

2018030201

福建工程学院 云林科技大学

理工类骨干教师研修班
(高职院校)第一期

高职院校理工类骨干教师

201810

30

8

2018030301

福建工程学院 云林科技大学

理工类骨干教师研修班
(中职学校)

中职学校理工类骨干教师

201811

35

9

2018030202

福建工程学院 云林科技大学

理工类骨干教师研修班
(高职院校)第二期

高职院校理工类骨干教师

201811

30

10

2018030102

福建工程学院 逢甲大学

理工类骨干教师研修班
(应用型本科)第二期

新办本科高校理工类专业骨干教师

201812

50

11

2018040101

厦门理工学院 元智大学

理工类骨干教师研修班

(应用型本科)第一期

新办本科高校理工类专业骨干教师

201810

34

12

2018040102

厦门理工学院 台北科技大学

理工类骨干教师研修班

(应用型本科)第二期

新办本科高校理工类专业骨干教师

201810

34

13

2018040103

厦门理工学院 台湾科技大学

理工类骨干教师研修班

(应用型本科)第三期

新办本科高校理工类专业骨干教师

201811

34

14

2018040201

厦门理工学院 元智大学

理工类骨干教师研修班

(高职院校)第一期

高职院校理工类骨干教师

201811

33

15

2018040202

厦门理工学院 台湾科技大学

理工类骨干教师研修班

(高职院校)第二期

高职院校理工类骨干教师

201812

34

16

2018040301

厦门理工学院 台北科技大学

理工类骨干教师研修班

(中职院校)

中职学校理工类骨干教师

201812

31


附件2

福建省2018年师资闽台联合培养计划名额分配表

参训学校

培养学校

厦门大学

福建师范大学

福建

工程

学院

厦门

理工

学院

总计

行政管理

干部研修班
(第五期)

教务教学

与教师发展

管理干部

高级研修班

财经商贸类骨干教师研修班

公共管理类、公共服务类骨干教师

研修班

汉语言文学类骨干教师研修班

总名额

0

1

1

0

7

9

1

人文艺术系

2

1

2

经济管理系

2

1

3

光电信息科学系

3

2

4

计算机科学系

4

3

5

生命科学与化学系

3

2


附件3

福建省2018年师资闽台联合培养计划参训学员汇总表

单位名称(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姓名

出生年月日

现任教学学科或专业

职称或职务

参训项目编号

项目负责学校

联系手机

电子邮箱

填写说明:

1.请以Excel格式制表,以“单位名称+发送日期”命名(如:XXX学校师资闽台联合培养计划参训学员汇总表20180425),并及时报送至相关培养中心。

2.出生年月具体到日,如19800315

3.参训项目编号详见附件1

4.项目负责学校填写选项为:厦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工程学院、厦门理工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