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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学院教职工申报2017年度南安市优秀文化人才、优秀体育人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06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中共南安市委宣传部关于开展2017年度南安市优秀文化人才、优秀体育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南委宣〔20175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拟于近期开展2017年度南安市优秀文化人才、优秀体育人才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件精神

《中共南安市委宣传部关于开展2017年度南安市优秀文化人才、优秀体育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南委宣〔201754号文件。(已上传人力资源部网站)

二、申报对象

南安市优秀文化人才:艺术创作人才、文化技术人才、文物保护人才、新闻传播人才、文化创意人才文化产业专门技术管理人才。

南安市优秀体育人才:教练员、运动员。

三、申报办法

申报对象登录“南安新闻网”( http://www.naxww.com/)下载并填写《南安市优秀文化人才申报表》或《南安市优秀体育人才申报表》,附上其他材料于128日前提交到人力资源部。

申报对象应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南安市优秀文化人才申报表》或《南安市优秀体育人才申报表》(一式3份),申报表上自行粘贴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

2. 南安市优秀文化人才、优秀体育人才推荐汇总表一份;

3.卫计(南安市级)、综治(乡镇)等部门的征求意见各一份;

4. 证明符合推荐的材料(如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聘用合同、获奖证书、项目批文、各类相片、书籍等)复印件1份。申报时,须提供上述复印件的原件,现场验明后退回。

四、申报纪律

有下列情形的不参与申报:

1. 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近三年已入选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海纳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计划人才项目以及泉州市杰出人才、优秀人才,南安市优秀人才等其他人才项目的,不再参加2017年度南安市优秀文化人才、优秀体育人才的遴选。

2.已申报2017年度南安市“海纳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计划其他遴选项目的,不再参加2017年度南安市优秀文化人才、优秀体育人才的遴选。

3.具有不良诚信记录、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和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等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联系人:吴秀清,联系电话:86658630,电子邮箱:81251318@qq.com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人力资源部

2017年12月5日

                                 

关于开展2017年度南安市优秀文化人才、优秀体育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