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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启动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做好服务

发布时间:2017-05-15 浏览次数:

泉人社〔2017〕127号

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启动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做好

 

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开发区党务工作部、人事劳动局,泉州台商投资区党群工作部、民生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人才“港湾计划”的若干意见》(泉委发〔2017〕6号)(以下简称《港湾计划》) 《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评审规定(试行)》(泉政文〔2017〕53号)(以下简称《认定和评审规定》),定于5月10日启动我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分工    

1.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负责预审,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初审,严格把关,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出示意见并按流程流转。

2.市直有关部门负责相关内容的审核(附件1),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出示意见并按流程流转。

3.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复核,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出示意见并按流程流转。

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核准和公示工作,对复核通过的名单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不计入工作时限)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认定。

二、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机制

1.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认定工作,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分工合作,相互配合。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负责政策咨询和业务指导。

2.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召集,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开展业务指导,推动工作落实。

3.加强日常联系沟通。成立工作QQ群(179337170—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群),公共邮箱(账号:qzrcrd@163.com,密码:28133880gcc),建立信息化共享平台,实现信息发布、动态跟踪、经验共享等功能。

4.建立高层次人才认定责任机制。对于连续3次审核逾期的,将由市委人才办和市效能办联合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和专项述职内容。

三、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要求

1.认定工作采取网上作业方式,由用人单位登陆高层次人才认定系统(①登陆“泉州市高层次人才网”页面点击进入“高层次人才认定”;②登陆“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大厅”进入“申报登陆”)进行用户注册(附件2),上传申报材料。各环节审核部门登陆系统(附件3),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审核确认。

2.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认定工作,加强学习培训,熟练掌握业务知识。

3.各单位协办人员(附件4)负责为高层次人才认定有关环节提供可参考的基础数据,在2个工作日内将基础数据书面反馈(加盖公章)各审核部门。

4.认定工作以《认定和评审规定》中的《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为认定依据,其中部分条款做了补充说明(附件5),请各单位届时结合《补充说明》开展认定工作。关于“一事一议”条款以及一至五层次兜底条款的认定申请,由各预审部门统一收集汇总至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认定。

四、做好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工作

1.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服务保障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建立责任机制、考核机制,确保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工作落实到位。县(市、区)委组织部要加强统筹协调,协助落实好高层次人才认定,切实兑现各项政策待遇。

2.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负责承接具体业务,抓紧高层次人才服务机构的设置,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和办公设备,提供专门办公场所,设置服务专窗。要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服务专员(配备AB岗),整合提升服务事项、服务流程、服务时限、服务指南,并向社会公布。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服务专员名单请于5月8日前报市人社局专家科。

3.市、县两级服务专窗采取集中受理需求事项、统一对接职能部门、跟踪落实办理结果的服务模式,实行专窗受理答复制度。高层次人才服务的事项,统一纳入专窗办理。

附件:1.市直部门审核任务分工表

     2.申报用户操作手册(在公共邮箱下载)

     3.管理用户操作手册(在公共邮箱下载)

     4.高层次人才认定审核、协办人员(市直部门)名单

     5.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补充说明

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58

(联系人:李晓芳,联系电话:22112397,传真:22273135)

17泉人社[2017]127号关于启动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