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福建省师资闽台联合培养计划实施方案》(闽教人〔2015〕37号),在有关高校申报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决定在厦门大学、台湾逢甲大学等省内高校和台湾高水平大学设立福建省师资闽台联合培养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福建省师资闽台联合培养计划。现公布如下:
1.校务管理干部闽台联合培养中心设在厦门大学,联系确定的联合培养高校为台湾逢甲大学。
2.人文社科类师资闽台联合培养中心设在福建师范大学,联系确定的联合培养高校为台湾东吴大学、世新大学、铭传大学。
3.理工类师资闽台联合培养中心设在福建工程学院、厦门理工学院,其中福建工程学院联系确定的联合培养高校为台湾逢甲大学、云林科技大学,厦门理工学院联系确定的联合培养高校为台北科技大学等。
福建省教育厅
2015年10月8日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