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资助我省乡村振兴等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优秀人才赴国(境)内外访学研修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29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资助“乡村振兴”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优秀人才赴国(境)内外开展访学研修有关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函〔2018330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资助我省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优秀人才赴国(境)内外开展访学研修有关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函〔2018331号)要求,现将选送资助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别

根据省人社厅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本次选送资助工作分为“乡村振兴”和“主导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两大类。“乡村振兴”人才访学服务于我省“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和组织振兴”等发展战略,“主导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访学服务于我省“互联网+”、“数字福建”、经济发展“百千万支持工程”等发展战略。

二、选派条件

政治可靠,品行端正,作风优良;具有较高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潜能;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请各学院按照文件具体要求各选派1名上报人力资源部,由学院择优推荐。

三、材料报送

各学院请于91日(星期六)前将申报材料(需求情况表、汇总表)分类报送人力资源部。逾期未报送的,视为放弃资助资格。

联系人:吴秀清,电话:0595-86658630,电子邮箱:81251318@qq.com

 

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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