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资助“乡村振兴”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优秀人才赴国(境)内外开展访学研修有关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函〔2018〕330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资助我省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优秀人才赴国(境)内外开展访学研修有关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函〔2018〕331号)要求,现将选送资助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别
根据省人社厅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本次选送资助工作分为“乡村振兴”和“主导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两大类。“乡村振兴”人才访学服务于我省“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和组织振兴”等发展战略,“主导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访学服务于我省“互联网+”、“数字福建”、经济发展“百千万支持工程”等发展战略。
二、选派条件
政治可靠,品行端正,作风优良;具有较高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潜能;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请各学院按照文件具体要求各选派1名上报人力资源部,由学院择优推荐。
三、材料报送
各学院请于9月1日(星期六)前将申报材料(需求情况表、汇总表)分类报送人力资源部。逾期未报送的,视为放弃资助资格。
联系人:吴秀清,电话:0595-86658630,电子邮箱:81251318@qq.com。
人力资源部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