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加强学院思想政治工作,着力提升学院中青年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综合素质,贯彻落实《中国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二批“福建省高等学校思
想政治教育中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委教思〔2018〕31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第二批“福建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中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以下简称“思政杰青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为人师表。
2.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进”和形势政策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理论学科建设、教育系统意识形态管理、校园媒体建设和新闻宣传、校园文化建设和学生社团活动、网络文化建设和网络思政工作、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大学生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校园反恐和维护安全稳定、师德建设和教师思政工作、党群组织建设等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领域的理论研究、教育教学、人才培养等方面具有一定的成果和良好的发展潜力;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制度体系建设、工作项目设计、内容形式拓展、方法路径创新等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科学化水平的实践中具有先进的理念、典型经验并发挥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3.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实践创新和理论宣讲能力,能结合工作实践在思想政治教育领域开展深入研究;能够领衔较高水平的科研和实践创新团队,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能推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促进成果转化应用;能在大学生中有效开展理论阐释和主题教育;能凝聚和锻造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优秀团队。
4.申报对象为学院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与实践的相关人员,鼓励其他相关学科领域有志于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与实践的优秀人才报名参加。
5.2018年1月1日前,申请者原则上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
6.已获得教育部“思想政治教育中青年杰出支持计划”的人员,不再申报本计划。
二、工作任务
1.围绕思想政治教育领域理论与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交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或政策咨询报告,在网络等新媒体或重要报刊发表有影响力、说服力的文章,编写出版高水平著作或通俗理论读物。
2.支持期限内每年适时举办思想政治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前沿性规律性问题学术研讨会或思想政治教育相关工作推进会和经验交流会,推广转化相关研究成果和实践创新经验。
3.参与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组织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宣讲活动,每年到各地各高校开展理论宣讲、工作研讨、经验推广不少于3次(场)。
4.坚持既出成果又出人才,凝聚培养和锻炼打造一支优秀的思想政治教育领域的理论研究或实践创新的工作团队。
三、名额分配
1.各系部根据上述基本条件择优推荐1人,按照“思政杰青计划”申报表(见附件)填表说明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申报表纸质版于7月12日前上报学院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审核材料上报分管领导审签,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讨论上报1人。
3.请按照上述时间完成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四、评审与管理
1.第二批“思政杰青计划”将择优资助10人,由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组织专家按照统筹规划、突出实践、择优支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审确定支持对象。
2.“思政杰青计划”资助期限为2年,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为该计划入选者提供一次性项目资助经费5万元,支持经费主要用于自主选题研究、人才培养、团队建设、论文发表、书籍出版、学术活动、理论宣讲、工作推进、实践创新等。
3.学院将为入选者提供不低于5万元的配套经费支持,并将入选者列入学院的人才培养计划,大力支持入选者开展理论研究、团队建设、实践创新等工作,帮助入选者尽快成长和发挥作用。
4.获资助者在支持期内须填写《福建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中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年度进展报告》,报告任务执行等工作进展情况、项目经费(含学校配套经费)使用情况,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经学院党委审核盖章后报送人力资源部。省教育厅思政处组织专家进行中期考核,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并以奖代补方式予以择优资助。
5.支持期结束3个月内,获资助者要填写《福建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中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总结报告》,附相关材料,包括论文、网文、研究报告、典型经验材料、支持期间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情况、效果及社会影响等,并经所在高校党委审核盖章后报送省教育厅思政处。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将根据获资助者工作成效、学校配套经费落实情况等作出准予结项、推迟结项或不予结项等意见。
附件:1.福建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中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申报表
2.福建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中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年度进展报告
3.福建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中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总结报告
人力资源部
2018年7月4日
附件
福建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中青年
杰出人才支持计划
申 报 表
申 请 人:
所 在 学 校:
申 请 日 期: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制
年 月
填 表 说 明
一、《申报书》是评审主要依据,必须如实填写,文字要简明扼要,数据要力求准确。
二、“基本信息”填写说明
1.“出生年月”请按照“X年X月”格式填写,如“1976年6月”;
2.“职称”请写明具体专业技术职务名称,如“教授”、“研究员”等,不要仅填写“初级”、“中级”或“高级”;
3.“现任职务”请写明准确职务名称,如“校党委副书记”、“院学工办主任”等,无具体行政职务的请填写“无”;
4.“最后学位”请填写“学士”、“硕士”或“博士”。
5. “工作单位部门”请填写全称,具体至所在院系所、部门;
6. “一线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时间”、“现职务\职级晋升时间”为截至2018年1月1日的时间,填写格式为“X年X个月” ;
7. “办公电话”请注明区号,如“0591—12345678”;
8. “电子邮件”请取消自动形成的超链接;
9. “获奖名称”、“成果名称”等信息请写明全称。
10. 申报表纸质版需张贴标准证件照,电子版需插入对应的电子版照片。
11.“近五年个人及所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所获市厅级以上主要奖励情况”请填写市厅级以上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所授予的荣誉及奖励。
三、申请人要提供申报书中涉及的获奖证书(复印件)、科研成果以及开展工作相关影像、图文等佐证材料。佐证材料扫描为PDF后同申报表一并发送省教育厅思政处邮箱。
四、申报书请用A4纸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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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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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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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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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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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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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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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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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职级 晋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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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及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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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办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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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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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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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个人及所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所获市厅级以上主要奖励情况(限写5项) |
获奖名称 |
获奖时间 |
授予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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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情况(限写5项) |
课题名称(项目编号) |
项目来源类别 |
结项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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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代表性科研成果(限写5项) |
成果名称 |
刊物名称(出版社) |
发表(出版)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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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学习、工作简历(大学及以上) |
起止时间 |
学习工作单位 |
所学专业/所从事学科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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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2年规划(文字简洁、要点突出,字体仿宋小四,3000字以内。) |
理论研究 |
研究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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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选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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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思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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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成果 |
成果形式: 发表渠道: 预期效果: |
实践创新 |
选定主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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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思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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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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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宣讲 或 经验推广 |
宣讲专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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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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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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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校党委及学校 推荐意见及配套政策 和经费承诺 (须填写150字左右详细推荐意见) |
推荐意见: 配套政策和经费承诺 如能入选本计划,本校承诺在资助期内给予入选者 万元专项配套经费。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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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福建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中青年
杰出人才支持计划
年度进展报告
(资助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
入 选 者:
所 在 学 校:
联 系 方式:
填 报 日 期: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制
年 月
填 报 说 明
一、本报告由各有关高校组织入选者结合其福建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中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申报表制定的未来2年规划和工作开展实际,实事求是地填报入选者当年度在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实践创新、理论宣讲、团队建设等方面所取得的工作进展及成效,下一年度工作任务及预期成效,不包括入选前已有成果。
二、报告中涉及的工作成果、奖励等均需附相关佐证材料。
三、本报告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留学校备案,另一份(含电子版)报送省教育厅思政处。
四、本报告请用A4纸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
一、 本年度主要工作进展、阶段成效、存在问题及需要说明其他情况
(对照申报书工作计划,逐项简述、言简意赅,字体仿宋小四,2000字以内)
(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及预期成效(字体仿宋小四,1500字以内)
(三)本年度经费(含学校配套经费)使用情况及下一年度经费使用计划
(四)所在学校党委及学校审定意见(不少于150字)
(对入选者工作进展及成效做简评,并简述学校对其下一步工作的经费、政策等保障措施)
附件4:
福建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中青年
杰出人才支持计划
总 结 报 告
(资助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
入 选 者:
所 在 学 校:
联 系 方式:
填 报 日 期: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制
年 月
填 报 说 明
一、本报告由各有关高校组织入选者结合其福建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中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申报表制定的工作规划和开展实际,实事求是地填报入选者资助期内在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实践创新、理论宣讲、团队建设等方面所取得的工作进展及成效,不包括入选前已有成果。
二、报告中涉及的工作成果、奖励等均需附相关佐证材料。
三、本报告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留学校备案,另一份(含电子版)报送省教育厅思政处。
四、本报告请用A4纸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
一、总结简表
入选者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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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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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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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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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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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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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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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经费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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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支出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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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及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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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办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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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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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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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创新 |
组织活动: 场 |
凝练工作案例 个 |
地厅级以上肯定: 次 |
学术/经验交流 |
宣讲 场 |
经验研讨/接受考察学习 次 |
省级媒体报道 次 |
发表论著 |
期刊发表 篇 |
网文发表 篇 |
调研咨询报告 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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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期间代表性科研成果(限写5项) |
成果名称 |
刊物名称(出版社) |
发表(出版)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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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期间代表性实践创新成果(按点简述、限写5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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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资助经费总额含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资助经费及学校配套经费。2.实践创新、学术/经验交流、发表论著等三栏填写入选者主持或牵头负责的相关工作成效。其中,地厅级以上肯定,指得到地厅级以上领导批示、会议文件推广、信息专报等。学术/经验交流不统计本校内开展宣传、研讨及校内人员考察等相关活动;发表论著类必须是省级以上CN刊物、主流网站,调研咨询报告需地厅级以上。3.资助期间代表科研成果和代表性实践创新成果写入选者牵头或主持相关科研/工作所取得成果。
二、主要工作进展、成效及需要说明其他情况
(对照申报书工作计划,逐项简述、言简意赅,字体仿宋小四,25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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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费决算情况
(四)所在学校党委及学校审定意见(不少于150字)
(主动公开)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29日印发